近日,江西省人社厅、省工信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以进一步创新工程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加强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设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级。各行业(专业)主管部门可围绕江西省重大战略任务和产业发展需要,提出新增、调整、撤销相关专业职称的建议,报省人社厅备案后实施。
在完善评价标准方面,实施意见提出,重点评价工程技术人才发明创造、技术推广应用、工程项目设计、工艺流程标准开发、产品质量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能力,引导工程技术人才解决工程技术难题、实现现代工程技术突破。专利成果、技术报告、软课题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施工或调试报告、工程试验报告、标准规范制定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
此外,对取得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工程技术人才,以及江西省各类企业引进和培养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根据其业绩水平直接申报评审相应层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