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才引进方面,《人才措施》提出,对新引进为国内全日制本科并获得相应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满足签订要求的情况下,“双一流”大学(或所学专业为“双一流”学科)者给予每人每年综合补助2.4万元,非“双一流”者给予每人每年综合补助1.2万元,最长连续补助2年。
而对新引进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技能等级以上人才,在满足签订要求的情况下,给予每人每年综合补助2.4万元,最长连续补助2年。
在人才提升方面,鼓励园区内企业深挖自身人才资源,提升员工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水平,对园区企业工作期间获得相应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的,最高给予2万元补贴。
在人才培训方面,《人才措施》鼓励园区企业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员工培训,对在培训机构开设专业培训班的企业,按50%比例给予企业相应培训经费补贴,最高不超出5万元。经管委会核准举办的高级研修班,一次性给予企业每班50%的办班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同时,鼓励园区内行业协会(组织)、生产型企业、职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建设集职业技能开发、实训、评价和就业服务于一体的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鼓励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引进境内外高层次人才到汕头高新区创新创业。
在柔性引才方面,《人才措施》鼓励企业聘请高校和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及其他时间,到企业指导和参与技术研发工作,与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
此外,高校、科研机构在职科研人员以及攻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与企业签署合同,每年在企业工作的时间不少于30天,按企业支付报酬的50%给予企业补贴,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0万元。
在人才奖励方面,对园区内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有突出业绩的优秀企业家、青年创新人才、科研创新团队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10万元专项奖励。
在制订出台《人才措施》的同时,汕头高新区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录一批高层次人才,截至2月底,累计收到博士报名表40份,确定35名博士进入面试;累计收到硕士报名表109份,确定92名硕士进入面试;举办线上面试会共计8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