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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企业投资融资机制相关探讨

来源:《中国高新科技》杂志 时间:2017-12-28

在我国,发电企业主以国有资本的投融资为主。近年来,在市场经济持续发展形势下,投资主体开始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民营资本开始进入发电企业。但由于近年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力度较小,对发电企业投资融资体制产生的影响也较大。发电企业项目限制多,行业准入门槛高,电力项目建设周期长,建设项目规模大等因素导致民营资本在其中的参与度较低,民营资本在发电企业中还处于发展初期,发挥的作用有限。加上近年来,我国发电企业也在积极进行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新能源,开发热力市场,这对发电企业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投融资体制问题分析

1.1 投融资概念

投资是指经济体为了获取相应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而预先支付货币或实物展开活动的过程。按照经营方式的差异,投资主要有两种类型,即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是指将投资用的货币直接在资源开发或经营活动中应用。间接投资指的是投资人将资金在市场上以股票或债券等方式替换,通过股票或债券获取的收益使得投资人盈利。

融资指的是融资主体为寻求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建设资金寻求社会上的各种资源帮助。根据资金筹集方式的不同,融资也可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指的是企业利用股票的发行或债券的发行获得融资金额。间接融资指的是借助银行的中介机构,将企业发行证券出售给银行后,银行在买入证券后,对外发行本企业的债务凭证。投资及融资体制的开展都需要按照党和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如融资的合法方式及投资主体的合法性等。

1.2 投融资体制特点

在市场化经济背景下开展投融资活动,首先就需要对企业的投资主体和企业开展投资时产生的责权利进行明确,从而保证投资资金运行的高效益性。投融资体制要想实现合理性,还需要有效吸纳各种来源资金。企业在展开投融资时,需要应用多种方式保证行业发展有充足的支撑资金。投融资体制的科学改革还会使金融市场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在对投融资体制进行规范的过程中,除了其中某些领域内需要政府部门参与外,其他都应该遵循市场发展的规律,由市场对投融资活动进行调节。

2 发电企业投融资体制现状分析

2.1 发电企业市场竞争加大

1978年以来,在新的环境下,我国发电企业的投融资体制不断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

1)采用财政包干制度。1979~1984年这6年间,我国开始探讨电力体制的改革问题,并对电力企业进行了一定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在这个阶段,发电企业的管理制度也实现了从中央到地方的管理,财政上实施两级利益主体的体制形式。

2)集资办电阶段。1985~1991年这7年间,我国实行的电力体制改革原则为政企分离与集资办电。集资办电打破了独家办电的局面,我国开始出现多渠道办电及多元化主体的特点,发电企业获得良好发展。

3)投贷分离阶段。1992~1996年这5年发展时期,发电企业的投融资体制改革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全面展开现代化企业及财政制度等改革。这一阶段多采用资本金制度或是采用法人责任制度,对市场上的诸多电力项目实施投贷分离,对电力企业的发展进行规范。

4)政企及厂网分离。1997年以后,我国开始进入新一轮体制改革,发电企业提出“厂网分离,竞价上网的方针,电力投资领域内的发展呈现多元化竞争的趋势。

2.2 资金来源不足

20世纪,发电企业是由企业立项申请后,由政府部门展开讨论,而国家则以投资者身份帮持企业。2008年,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一些企业经营不善,当时国家拨款的资金很少,发电企业开始接触民营资金等,使得现今的电力市场资金逐渐市场化。在“十二五”期间,国家针对发电企业推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度与资本金制度,规定出资人员需要将资本数确定后在其中注册本金。若资本金低于20%,则不能开展融资或筹资活动。就目前我国发电集团的资产负债率来看,负债率基本上都已经达到八成,资本及投入严重不足,且集团滚动发展能力也受到很大限制。

2.3 投资风险控制体制不够健全

在发电企业还未对自身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进行健全时,由于电力项目决策者不能明确承担经济责任,且对其中的法律责任也不能有效承担,盲目扩大投资规模,将会导致企业经济效益受到很大影响。或者发电企业科学论证力度不够,各政府及管理部门都从自身的利益出发思考问题,从而导致出现投资及成本上升的恶性竞争情况。而这时所采用的上网电价虽然已经维护了投资者利益,且极大降低了投资者风险,也激发了集资办电的积极性。但对于投资者来说,考虑最多的问题仍是怎样筹集到钱财,而很少考虑到项目成本、资金结构及来源等。

3 发电企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发展

根据现今发电企业投融资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发电企业投资结构的逐渐优化,就要对投融资体制中深藏的矛盾充分分析后解决,从而推动电力市场投融资体制的进一步改革。

3.1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理顺行业管理关系

要按照市场经济提出的相关要求,对电力体制实施深入改革,促进企业的发展及沿用体制的创新。同时,促进发电企业管理上的创新,构建现代企业发展制度。另外,还需要打破发电企业的垄断情况,积极引进行业内竞争,促进企业的公平竞争,使得发电企业运行有规范有序的机制作为保障。在发电用电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原则对电力市场进行完善,并重新对输配电的市场属性进行界定,将输电环节纳入非竞争区,再由电网企业的骨干负责输电网的运营,并对运营情况进行完善。

3.2 加强企业投资主体的地位

需要对发电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实施改革,并采用谁投资谁担责的方式,对国家制定的投融资政策严格遵守,还需要对政府的投资管理活动进行加强,从而使得发电企业形成电力项目决策风险制度。对发电企业投资宏观体系进行健全,进而改进电力企业的调控方式,完善相应的调控手段。建立以发电企业为主体的投资模式,决策自主与风险自负的资本要素配置机制及管理制度等,逐步实现发电企业的投资行为向市场化方向发展。

3.3 进一步开放电力市场

原有发电企业应该继续深化集团制及公司制改革,以市场需求为主,对行业内的投资主体朝着多元化方向进行培育,对国内外战略投资人员都进行吸引,通过政策作用对民营资本比重进行提高。通过改制现有的发电企业,逐步对企业法人的治理结构进行建立健全。现今,在发电企业中,民营资本占据的比例还较小,而国有经济的比重则较高,显示出行业的高垄断性特性。因此,需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提出的精神,通过对股权的改革,对电力市场进行放开,并将民间投资吸引进入其中,进而促进发电企业的生产与经营活动。另外,还应该对发电企业的竞争优化,并在管理中注入先进经验,采用采购方式加快工程建设的发展步伐。

3.4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

对发电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不断改善,对资本结构进行优化,进而使得企业治理结构得到完善,使得发电企业的投融资能力得到显著提高。而这一战略则应该依托于资本市场通过推行整体上市及以后上市企业后再开展融资活动,对证券市场充分应用后,还应对融资规模进行扩大,对企业资产进行优化。发电企业需要推进发电企业内大集团的上市,电网企业上市需要有所突破。通过重组国有大型大力企业进行资产及业务的重组,突出发电企业的主业,精简管理人员,增强公司竞争力,优化国有资产。

4 结语

随着我国发电企业逐步实行政企分开,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的资产及资本结构也出现很大变化。因此,各种企业对投融资都有不同要求,采用的投融资方式也具有很大差异。在开展发电企业的投融资活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推进发电企业继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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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平热电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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