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经济时代,掌握知识就意味着掌握了经济发展的主动权,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从过去的资源资本竞争转变成知识产权的竞争。掌握各个领域最前沿的技术是各国竞争的目标。在目前的经济体系中占据主动地位的国家,在知识产权的竞争中更加具有优势,并凭借这种优势继续发展经济。因此,知识产权的管理成为国家拥有竞争优势的重要条件,也将强力推动国家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我国格外重视知识产权,习近平主席强调,中国必须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履行国际义务的需要,也是中国构建创新性国家、实现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我国而言,在保持经济继续前进发展的同时,也要着力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1 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管理的基本概念
1.1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IP),也称为“知识所属权”,是指有劳动创作所产生的财产权利归属于创作者,权利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是有效的,比如画作、文学作品以及在商业活动中应用的各种标示,这些都可被认为是属于创作者的IP,具有时间性、专有性、地域性等特点。
具体而言,知识产权有两种:一是著作权,更多人称之为版权;二是工业产权,也称为产业产权,指的是在农林牧渔商或者其他产业中能得到经济利益的一种无形财产权,包括专利权及商标权。下文将重点探讨知识产权管理中有关专利权的问题。
1.2 知识产权管理
知识产权管理,指的是有关部门为维护所有者的合法权利而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依法进行行政和司法活动,保障产权所有者将知识产权转变为经济收入或者社会效益。知识产权的创造与运动,与知识产权管理一并组成了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及运作的主体部分。从宏观视角看,国家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立法、司法、执法等可视作知识产权管理的一部分;从微观视角看,作为企业,将专利权有效的转变为经济效益,亟须对所属的知识产权进行有效管理。
具体来说,知识产权管理包括以下几部分:如何开发一项知识产权,如何在经营中使用知识产权,如何在经营中通过知识产权获得最大利益以及管理知识产权中如果出现问题由谁承担责任。
2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
知识产权管理保障了技术的创新和技术成果的转化。为了提升本国的科技实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并最终增强经济实力,各国都在不断提高对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视程度。在这种形势下,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取得较大进展,当仍存在一些问题。
2.1 没有足够的执法资源
由于部分执法部门人手不足,导致目前在国内难以依据法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仅有的这些人,不仅要负责知识产权管理的正常运转,还要抽出精力去处理侵权行为,难免力不从心,最后导致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执法效率低下。
2.2 专利权的竞争发生在不同的部门间
我国关于专利权的法律法规制定刚刚起步,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法律的制定无法覆盖专利权从产生到转化成经济效益的全过程,一些条律概念模糊。我国地大物博,在一个区域适用的专利权在另一个地方未必适用;为了使本地专利权所有者得到最大利益而盲目排外,产生了地方保护主义。这些问题使得中国的专利权问题表现出两极化的局面:从宏观上看,涉及知识产权管理的法律在逐步推行,表现出扭转变好的迹象;从微观上看,在各地方实际执行过程中,一些法律法规不能得到彻底实行,从根本上损害专利权权所有者的利益。
2.3 企业无法投入足够的经费用于技术研发
例如,西门子公司一年所付出的研发费用已经达到了年销售收入的一成。在日立公司,其投入到研发的费用每年达到10亿美元。由于在研发阶段投入力度不足,导致我国制造业很难取得自主知识产权与核心技术,一些生产中的限速步骤仍被国外企业控制。
2.4 专利权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
中宇公司2009年被授予专利号为200920029608.1的“三速电磁风扇离合器”实用新型专利。2013年,中宇公司与中宇机械公司达成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由中宇机械公司实施该专利,并约定双方可以共同维护专利权。比特公司自2012年开始生产销售被控侵权产品。中宇公司、中宇机械公司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请求比特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人民币200万元。
烟台中院经审理认为,根据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进行对比,双方除在被控侵权产品是否包含“风扇固定盘内设有软铁”“永磁驱动盘内设有软铁”这两项技术特征存在争议外,对于被控侵权产品具备涉案专利权利要求记载的其他技术特征没有异议。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中关于软铁这一内部结构的技术特征记载为“风扇固定盘内设有软铁”“永磁驱动盘内设有软铁”。比特公司称在被控侵权产品的风扇固定盘内及永磁驱动盘内设置的是低碳钢而不是软铁,但对此未能提供证据证实,故认定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
在审理中,比特公司拒绝在指定期间内提供其生产经营的相关账目,从而导致被控侵权产品的市场销售数量、营业利润无法确认,进而无法认定中宇公司、中宇机械公司因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法院综合考虑涉案专利权的类别、比特公司侵权的性质和情节及其不按要求提交证据的诉讼行为,结合两原告为调查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为100万元。
3 解决对策
为了提高知识产权管理的水平进而增强企业的经济竞争力,综合多方意见以及考虑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解决对策。
3.1 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管理的水平
提高企业或科研院所的创新积极性,一方面,将先前引进的技术进一步消化吸收利用,并以此为灵感进行再创新;另一方面,加大鼓励创新的资金的投入,激发员工和研究人员的创新热情。把拥有自主专利权设立为企业发展的战略是知识产权管理的责任之一,企业管理者在战略范围内,根据企业自身过去经营的状况制定下一步创新计划。企业应加强专利权知识培训,在激发员工创造力的同时,提升员工的守法意识,在不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前提下,尽可能促进自身企业的发展。一个成熟的企业还应该在内部设立专职的产权相关岗位甚至机构,除了负责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诉讼之外,还应对内做一线技术人员的顾问,引导他们将生产实践中的想法转化成成熟的专利进而成为属于企业或个人的专利权。
3.2 完善涉及专利权法律法规体系
纵观知识产权在我国发展的全过程,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先前借鉴的他国法律法规正在被我国现实发展状况改变,更加适应我国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现如今,我国企业的创新能力在不断增强,为了保护自己的技术成果,更需要加强专利权保护。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强有力政策正在不断出台,相关法律也在进一步修订,将会更加适合我国实际国情。涉及专利权的案件,主审的法院运作良好,审理的相关案件数量不断上升,赔偿额度直线飙升,极大地震慑了试图侵犯专利权来牟取利益的犯罪分子。针对目前专利行政保护存在的执法调查、取证困难大、执行难等问题,各省市根据上位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从行政保护的角度对专利行政保护措施作了补充、细化,增加了对重复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理措施并设立了专利公共服务平台。专利公共服务是专利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能,平台所提供的信息具有重大的使用价值,可有效防止重复开发,降低科技创新成本,加快成果转化。
3.3 加强普法宣传力度
在我国,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起步较晚,而设定的法律是借鉴其他先进国家的结果,这就表现出一个执法难的问题。普及知识产权的教育没有做好,甚至一些执法人员都不能透彻了解专利权的法律,企业自然会更差一些。政府缺乏宣传知识产权和配套法律法规政策的意识,进而导致了普遍民众很少了解专利权。况且专利权是一种私权,如果产权所有者本人没有依据法律主动提出维护自己权利的申诉,政府更无权组织侵权行为的继续进行。如今,在我国专利权保护有一个很致命的矛盾就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知识产权意识之间的矛盾。解决方案是,在尊重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事实基础上,依据持续完善的法律,执法者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宣传部门抓紧行动,为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铺垫好法律的舆论环境。
3.4 建立知识产权的黑名单制度
一些人在侵犯专利权方面是惯犯,在日益完善的法律法规面前继续违法犯罪。面对这种“老赖”,应该设立类似于银行征信的黑名单,使得他们再次申请专利时处处受限。一方面,对违法犯罪者起到了惩罚的作用;另一方面,以儆效尤,对一些试图踩警戒线、打侵犯专利权擦边球来牟利的潜在犯罪分子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将他们侵权、违法犯罪的行为直接消灭于源头。
3.5 倡导创新文化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为做好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使知识产权系统干部职工深受鼓舞,倍感振奋。要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要求,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大力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努力推动知识产权创造由多向优、由大到强转变。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通过建机制、建平台、促产业,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运用,推进知识产权运用从单一效益向综合效益转变。
4 结语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管理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际操作的问题。现如今,经济社会发展只有以知识为驱动力,在理论和实际操作中熟练地掌握专利权,才能切实把握一个企业甚至国家的经济发展命脉,才能使知识产权管理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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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中国(烟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高级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