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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销售保险监管在收紧

来源:证券时报 时间:2018-07-27

  互联网保险起步较晚,但发展飞速。互联网保险销售的业务边界是什么,线上线下业务的界限是什么,正在成为行业和监管面临的新问题。

  根据《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及客户服务等保险经营行为,应由保险机构管理和负责。第三方网络平台经营开展上述保险业务的,应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资格。

  但是这其中存在很多操作上的灰色地带。互联网的强渗透效应和互联网保险创新加剧,不仅使得保险公司对既有政策的理解差异化加深,在实际监管过程中,也存在一致性问题。

  这样的新问题不只在公众号销售中存在,在其他互联网销售方式中也存在。例如,在传统业务下,监管已经有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条是保险公司在住所地以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应当首先设立分公司。对取得了互联网保险公司牌照的公司来说,可以不设分支机构,但限制条件是,开展的保险业务要“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该表述划定了互联网保险公司开展业务的边界,但随着互联网业务的快速发展,“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的边界变得越来越难以认定。

  曾有地方保监局人士提出,互联网保险公司委托区域性代理机构登录其自营网络平台代理销售保险产品,这种模式可以轻松地将线下渠道转换为线上渠道,导致线上线下业务渠道边界模糊。而且,其中还涉及监管统一性问题:传统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时,是否也可以委托当地的区域性专业中介机构或兼业代理机构拓展线下客户后通过线上平台出单,规避要先设立分公司的要求?

  不过近来,监管部门对恣意生长的互联网保险的监管逐步深化和加强。7月4日,浙江保监局网站上公布了两张罚单,都与互联网保险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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