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交通管制是我国目前工作压力较大的职业之一,管制员的工作负荷也一直是行业内关注的焦点问题。客观、公正、合理的工作负荷评价方法能够提升管制员的工作热情,促进工作积极性,对安全保障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本文首先介绍国内国际目前比较普遍的评价方法,对其进行比较分析,然后提出“冲突解脱”这一概念,分析冲突类型,最后得出冲突解脱工作负荷评价公式。
1 管制员工作负荷评价方法及其优缺点
1.1 以管制时间作为评价工作负荷的标准
以管制时间评价工作负荷的做法比较普遍,国际国内也都普遍实施“小时费”薪金制。在这种制度下,工作量和工作时间产生了直接关系。“小时费”制度能够很好地量化解决工资分配问题,但也存在几点不足:一是不同飞行态势地区执行同样的“小时费”制度,致使我国经济发展程度高,飞行密集的地区管制员薪酬性价比反而低于发展程度一般,流量较少地区的管制员,不利于人才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这与我国整体发展相违背。二是同一飞行态势地区执行同样的“小时费”制度造成时间上的不合理。众所周知,航班流量和人们的出行习惯有密切联系。因此,国内目前的航班基本上是晚上多于早晨,下午多于上午。因此,一天之内执行同样的小时费标准,会使得流量较大时工作积极性不高,不能较大程度提高工作效率。
1.2 以通话量作为评价工作负荷的标准
管制员通过无线电波指挥飞机,这种标准认为说得多,也就干得多。根据管制一线长期观察,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以通话量作为评价工作量的标准,在能力相当的管制员群体里合理,在能力不相当的管制员群体里不合理。实践证明:管制能力较强的管制员的通话量要少于能力一般者,而且飞机越多,这种差异越明显。显然,对于所有人执行一个小时费标准是不合理的。如果以通话量作为评价标准,反而会导致弄虚作假,适得其反。
1.3 以指挥架次作为评价工作负荷的标准
这种标准认为飞机指挥的越多,也就越累,工作量也越大。这种标准看似合理,但实质上对空管工作有本质上的误读。一是在实际指挥中,每一个指令都是大脑思考的结果,以体力劳动的计件制来评价脑力劳动,是不合理的;二是飞机多,但是都井然有序,各行其道,其工作负荷也是不大的。我们的实际生活就能够证明。
以上三种观点都只看到了管制工作的外在部分,没有完全以“脑力劳动”的标准来看待。这三种评价方式在过去有其进步合理的一面,能够较好地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但在当前的新形势下,这种分配方式对于民航业发展来讲不能很好地吸引人才,不能公正地体现人才价值,因此也不能很好地起到促进行业持续发展的作用。
2 以“冲突解脱”为基础的管制员工作负荷分析
2.1 合理性解释
民航空中交通管理规则规定管制员有两项工作:防止相撞和加速流量。在加速流量这一方面,中国民航有专门的流量管理机构进行战略决策。而对管制员而言,防止相撞是其最主要的任务,也是工作内容的绝大部分。因此,以冲突为出发点,把冲突解脱作为评价管制员工作负荷、工作量有很强的实际意义。
2.2 冲突分类
(1)根据空中交通管理规定和实际运行,我国民航飞行冲突基本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顺向飞行冲突:顺向飞行的航空器之间的冲突,其中顺向飞行(same direction fraffic)是指航空器航迹夹角在0°~45°之间的飞行。
交叉飞行冲突:交叉飞行的航空器之间的冲突,其中交叉飞行(crossing traffic)是指航空器航迹夹角在45°~135°之间的飞行。
逆向飞行冲突:逆向飞行的航空器之间的冲突,其中逆向飞行(opposite direction traffic)是指航空器航迹夹角在135°~180°之间的飞行。
(2)与天气的冲突。天气是影响我国民航运输的不可抗拒的重要原因,其严重程度直接影响航班安全和运行效率。航空器在飞行中需要躲避危险天气,以防止危害乘客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指挥航空器躲避危险天气也是航空管制员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恶劣天气的管制指挥中,管制员的相当一部分精力要放在处理天气与航班的冲突中。
(3)由于大流量导致的资源有限性冲突。资源有限性大致分为三部分:波道资源的有限性,空域资源的有限性,管制员精力的有限性。管制员通过无线电信号实施陆空通话,无线电频率成为其通话的载体。目前国内采用半双工(half duplex),即PPT(PUSH-TO-TALK),一问一答模式。因此,在飞机过多时,管制员将无法及时发出指令。空域是实施管制的空间,飞行的航空器之间必须保持规定的横向、纵向或垂直间隔[3]。因此每架航空器就占有一定的空间,航空器所占空间的总和不能够大于空域空间。管制员是实施管制的主体,其工作状态和精力大小直接影响着管制本身。飞机过多会导致管制员难以兼顾,影响指挥效率。
(4)与其他飞行活动的冲突。在我国的空域内不仅有民航班机飞行,还有一部分通用航空和军航运输飞行。这三者之间也会产生潜在飞行影响,解决这部分冲突也是航空管制员的工作之一。随着通用航空快速发展和低空开放节奏加快,处理这部分冲突也会越来越频繁。
2.3 管制员工作负荷分析
(1)假设空域内有且只有一架飞机,那么这架飞机的整个管制过程产生的工作量就是一个定值K。当管制席位固定,那么这个K就是一个定值,无论任何管制员进行指挥,其劳动量都是一样的。当然,不同席位之间肯定有差异,但就某个特定席位来讲,K是可以确定的。管制员的工作量就是:
W=K
当该空域内有N架飞机,而这N架飞机之间互无影响时,工作量为:
W=N×K
(2)假设这N架飞机之间产生了M次飞行活动冲突,工作量为:
W=N×K+M×F(F为解决每个飞行活动冲突产生的工作量)
如果再把M此飞行冲突细分,可以分为M1次顺向冲突,M2次交叉冲突,M3次对头冲突,那么相应的工作量为F1,F2和F3。其中M1+M2+M3=M,F1<F2<F3。那么工作量为:
W=N×K+(M1×F1+M2×F2+M3×F3)
(3)假设在这N架飞机中,产生可K次与天气的冲突,假设解脱每次冲突工作量为L。那么工作量为:
W=N×K+(M1×F1+M2×F2+M3×F3)+K×L
(4)与其他飞行活动的冲突。我国管制员不仅要负责对民航飞机的指挥,还要对部分军用航空,通用航空,特殊飞行进行指挥或提供航空情报服务。因此这一部分也会消耗管制员的一部分精力:
W=N×K+(M1×F1+M2×F2+M3×F3)+K×L+G×T
其中,G为冲突数量,T为解决单个通用飞行冲突的工作量。
(5)大流量下的管制负荷分析。假设Z为该空域的饱和架次数,由于波道资源、空域资源和管制员精力的有限性,那当增加一架飞机时,便会与这三种有限性产生冲突。具体分析如下:
增加一架飞机时,该飞机会和之前的Z架飞机产生三种冲突:
W=A×Z+B×Z+C×Z
A、B、C分别为与波道资源,空域资源,管制员经历产生的冲突导致增加的工作量。
当增加两架飞机时:
W=(Z+1)×(A+B+C)+Z×(A+B+C)
当增加三架时:
W=(Z+2)×(A+B+C)+(Z+1)×(A+B+C)+Z×(A+B+C)
当增加F架时:
W=(A+B+C)×{(Z+0)+(Z+1)+(Z+2)+…+(Z+(F-1))}
等差数列求和后为:
W=1/2×(A+B+C)×(F×(2×Z+F-1))
2.4 冲突解脱负荷指标
表1 冲突解脱指标
冲突解脱指标 | ||||||||
K | F1 | F2 | F3 | L | T | A | B | C |
无冲突指挥单架飞机的工作负荷 | 解决一次顺向活动冲突的工作负荷 | 解决一次交叉向活动冲突的工作负荷 | 解决一次逆向活动冲突的工作负荷 | 解决一次天气原因活动冲突的工作负荷 | 解决一次通用飞行活动冲突的工作负荷 | 飞行流量超出饱和流量情况下,波道资源不足导致的通话附加工作负荷 | 飞行流量超出饱和流量情况下,空域资源不足导致的指挥附加工作负荷 | 飞行流量超出饱和流量情况下,管制员精力不足导致的附加工作负荷 |
即,工作负荷是无冲突管制负荷与冲突解脱负荷之和。
3 结语
以上介绍的理论分析和评价方法,是基“冲突解决”这一基本原则,强调了管制工作的内在思维过程和重点,以脑力劳动来正确看待管制行业。本文认为,这一基本思路和方法能够有效地弥补单独以架次、通话量、时间来评价管制员工作负荷的片面性。以“有无冲突”“冲突复杂程度”作为决策依据,更加体现了管制员的工作价值,充分表达了对管制工作的认可。另外,该评价方法能够更好地体现按劳分配原则,是一种对管制负荷的动态表达,能够较大程度地促进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了劳动产生效率。另外,解决冲突能力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抓住了民航安全的主要矛盾,能够更加有效地保障安全。
参考文献
[1]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定[S].2001.
[2]张喜.城市轨道交通信号与通信概论[M].北京: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12.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S].2007.
[4]杜栋.基于01-09标度的AHP再研究[J].系统工程与电子技术,2001,(5).
(作者系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空中交通管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