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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背景下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的对策

来源:《中国高新科技》期刊社 时间:2018-10-11

中国(舟山)海洋科学城(以下简称“海洋科学城”)承担着为舟山群岛新区转型升级发展提供科技驱动力、为浙江建设“海洋强省”和“创新型省份”提供重要支撑、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战略示范、为浙江自贸区高端产业集聚提供引领示范等多重任务,在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方面具有先天的优势和迫切的需求,海内外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是推动海洋科学城资源集聚、产业孵化、研发示范和改革创新等重要战略的核心驱动力。

1 自贸区背景下推动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的重要意义

1.1 助推海洋高新技术产业集聚,落实浙江自贸区产业发展目标的必然要求

作为浙江自贸试验区南部片区高新技术产业的重点区块,海洋科学城是试验区内的海洋科技创新中心,是海洋高技术产业功能区,也是产业集聚区的孵化及产业化转化平台,通过大力引进和培养海洋科技高层次人才,将推动海洋科技创新资源的逐步集聚,引领和支撑新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新兴产业集聚发展,为自贸区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保障。

1.2 助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打造浙江自贸区和舟山群岛新区海洋科技人才生态的现实需求

以海洋科学城为核心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探索建立海洋科技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将围绕人才优质发展所必须的产业、政策、环境等系列要素的优化思考,加强政策和机制创新,推动各大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和创新要素互融互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扩大溢出效应辐射全市,为实现浙江自贸区的重要任务打造海洋科技人才发展所需的优质生态。

1.3 提升人才国际化竞争能力,实现浙江自贸区人才发展改革示范效应的重要途径

围绕自贸区发展要求的海洋科学城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将以自贸试验区提升国际竞争力为核心目标,坚持引进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和提高存量人才国际化水平相结合,打造国际化高层次人才集聚地。为此,海洋科学城将重点探索推进船舶与海洋工程科技服务业、海洋大数据产业、海洋通信产业等高技术产业领域内的海外人才的签证居留、金融支持、股权激励、生活保障等方面机制和政策创新实践,将为浙江自贸区在海洋高技术产业内的人才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发挥先行先试的示范带动作用。

2 海洋科学城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发展SWOT分析

海洋科学城的前身是实行“三园一体”管理体制的中国海洋科技创新引智园、国家海洋科技国际创新园、舟山市科技创意研发园,于2010年3月成立。围绕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舟山群岛新区的国家战略要求,海洋科学城的功能定位是打造国际知名的海洋科技创新资源集聚区、国内领先的海洋新兴产业孵化区、国内重要的海洋科教研发示范区和国家海洋科技综合改革试验区。经过深入调研分析,海洋科学城在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方面存在的优劣势及机遇与挑战见表1。

1 海洋科学城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优劣势及机遇与挑战

优势

劣势

机遇

挑战

具备一定的科技企业和团队的孵化培育能力

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建设水平较低,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支撑力度不足:

孵化服务功能体系不完整

产业链形成基础较为薄弱

产学研创新链未真正打通

园区国际化开放程度偏低

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对高层次、国际化人才需求产生的集聚效应

区域人才资源基数小,基础薄弱,人才吸引力整体不足

具备一定的海洋科技创新创业资源的集聚能力

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上的创新探索

区域高新产业发展水平较低,创新创业人才集聚效应不够

具备一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合作基础

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推动实施更加灵活便捷的海内外人才驱动政策

地区国际化与市场开放度低,海外人才集聚效应欠缺

 

政策落实不到位与政策体系不完善,政策对人才集聚的驱动力发挥不够

 

科技企业创业风险大融资难,科技人才行业流动率较高

3 海洋科学城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发展机制与政策措施的重点突破方向

关于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方面的政策措施,国家公安部于2017年在国家有关自贸区及全面创新改革示范区推出7项出入境政策措施,主要服务外籍高层次人才、外籍华人、外籍留学生和长期在华工作人员等群体,将解决制约束缚有关地区吸引聚集外籍人才的政策、制度的重要障碍,但政策的具体落地执行目前仍在配套细则的制定和准备过程中,包括有关高层次人才直接申请永久居留的认定标准、市场化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工资税收标准等配套规定、申请流程和操作办法等。总体来说,借鉴各地在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方面的经验,从海洋科学城的主要层面出发,在争取创新和完善相关重点政策举措方面的启示如下。

3.1 机制创新,服务优先

在各地争相推出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竞争形势下,结合舟山在区位、经济、人才密度等方面的现实不利因素,海洋科学城可以重点争取和实施突出特色的政策举措,包括强化孵化器专业孵化功能和服务体系的体制机制、高效高质量的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创新创业人才分类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等。

3.2 先行先试,重点突破

在浙江自贸试验区重大国家战略推动落地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海洋科学城应积极承担自贸区内海洋高技术产业人才改革试验区和示范区的重任,争取在国际化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的政策措施的先行先试与创新突破试点,包括外籍专家放宽年龄限制、外籍专技人才岗位薪酬机制创新、海外留学人员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外国留学生直接就业政策等。

3.3 引育并行,重在探索

必须重视探索市场化的人才引进和培育方式,推动系列人才引进和培育的体制机制建立和创新,包括针对人才柔性引进、“以才引才、亲情引才”等引才渠道相应的引才工作机制的建立,同时创新园区人才培养机制,探索高技能人才评价与职业发展机制、领军人才动态跟踪考核机制等。

4 海洋科学城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的举措建议

4.1 创新孵化器建设,提升园区人才创新创业服务能力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区域创新要素的聚集平台,集聚了来自政府、市场、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创新资源,是科技企业创立和成长与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重要支撑载体。因此,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构建专业的孵化服务体系与团队,是提升海洋科学城孵化器高效配置和利用创新资源的关键所在。

4.1.1 创新管理体制,提升孵化器市场化运作活力

孵化器运营单位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经济实体,孵化器的发展需要独立的、科学化管理以及有效的市场化运作。

1)明确海洋科学城孵化器所有权和经营权,逐步探索建立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市场化运行机制。

2)明确海洋科学城对孵化器的宏观引领和支持职能,探索制定园区孵化器发展规划,出台孵化器管理办法与土地、人才、金融等方面相应的支持政策。

3)探索孵化器社会化运营机制,引入大型企业、创投机构和各类民间资本等社会力量加入孵化器运营,构建多元化的运营模式,提升孵化器盈利能力。

4.1.2 构建一体化服务体系,提升孵化器企业培育能力

以服务于中小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为重点发展定位,深化创业全要素服务,加快构建以技术服务为核心、金融服务为基础、信息服务为补充的新型孵化一体化服务体系。

1)完善科技服务平台。优化和完善现有创业服务机构的服务业态和运营机制,充分利用各类科技公共服务、检测检验机构,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的科研设备、技术平台等科技资源向孵化企业开放,推进设备资源、科技成果的共享,形成“用户互动”、“社会参与”的开放式创业常态系统。

2)完善金融支持平台。设立孵化器专项产业基金,加强科技银行、保险、担保、创投等各类科技金融载体密切合作,推动孵化器与产业资本、金融资本深度融合,着力打造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有机结合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3)完善合作交流平台。定期组织工作研讨、成果发布、企业家论坛、创业训练营等活动,拓展投资融资、路演推介、创业交流、知识产权、创业媒体、创业培训、技术转移、法律咨询、股权众筹等软性配套服务功能,为创新创业人才提供信息共享和合作交流的综合协同平台。

4.1.3 组建专业化孵化服务团队,提升孵化器管理和运作能力

孵化器的管理和运作团队,要切实承担除一般的物业管理及后勤服务之外的专业孵化服务功能,包括政策及信息咨询、产品推广、市场应用、人才招聘、法务、财务等。因此,必须提升孵化器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1)积极组织孵化器骨干人员参加火炬中心举办的孵化器统计工作培训会、孵化器主任培训班等。

2)鼓励孵化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参加省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班,学习获得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3)组织产学研合作论坛、创新发展研讨班等活动,组织孵化器从业人员与科研院所专家、企业家等研讨交流学习。

4.2 落实产学研协同创新,创新创业资源共享

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链建设,促进信息、技术和科技成果有效共享,既是海洋科学城提升园区整体创新创业能力水平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园区创新创业人才资源交流和人才成长的重要渠道。

4.2.1 试点建设创新型科研机构

探索引入或改革体制创新的科研院所,借鉴“四不像”新型科研机构理念,建立事业化性质、市场化运作的机构,建立起良好的项目渠道、市场渠道、资金渠道和人才渠道,推动园区内政产学研的协同创新。

“四不像”科研机构的主要特征有:

1)在科研工作上,注重开发类或应用型研发,解决产业实践问题,强调科研成果产业化。

2)在人事管理体制上,不受人员编制约束,享有独立的财务运作权和完善的激励体制。

3)在人才培养上,拓展创新创业人才发展新空间,构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新模式。

4)在机构运营上,不以盈利为唯一目标,愿景目标多样,强调引领市场而非跟随市场。

4.2.2 开拓产学研人才合作机制

1)产业与人才协同的人才培养机制。高科技产业的创新驱动和结构重塑的特征,决定了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是产业项目与人才协同的过程。依托海洋科学城内的科研机构,根据园区产业项目实际开发、运营的情况,采用“产业+人才培训”的形式,确定人才重点培养方向(包括学科需求、应用领域经验需求、知识结构需求、国际化进程需求等),有针对性地实施产业人才培训业务,为企业、孵化器、第三方服务型公司等提供产业人才培训与输送服务。

2)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双向流通机制。建立园区内企业与科研院所人才双向交流培养的常态化渠道,正式出台政策鼓励园区内企业高层和重点研发人员到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导师”,参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项目研发与产业化的关键过程,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关键技术带头人和团队核心成员到企业担任研发中心技术顾问,指导企业研发中心建设与技术攻关。探索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成果收益分配办法,院校教师与企业工程师(技师)“双师”职称评定办法,设立技术服务企业特别贡献奖励政策。

4.2.3 创建园区产学研交流机制

1)在园区内尝试建立联络员制度。负责科技人才、大学、科研机构及园区企业的定期走访联络,汇集科技人才及其创业项目情况,了解高校人才毕业落户意向,调查企业融资、人力资源、技术创新等方面的需求,促进园区内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及时、对口的对接。

2)推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提升园区创新要素整合能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是协同创新机制发挥效应的媒介,实现各种创新要素的市场化配置,重点包括行业协会、技术转让代理机构、咨询机构和培训机构等,在支持服务、寻找合作伙伴、管理知识产权和商业开发方面发挥专业化作用。园区应从市场准入、资金扶持、税收政策、政策法律环境等方面对引进科技中介机构给予支持,为中介机构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培养成熟的中介组织服务企业,服务产学研协同创新。

3)园区设立支持产学研合作的专项资金。

4.2.4 实施特色人才发展计划,打造人才核心凝聚力

1)海外人才:“人才柔性”流动与“整体引才”并举,构筑人才国际交流与竞争的平台。

1)人才“柔性流动”。一是“两头在外”(即国籍户籍和单位家庭在外)与“哑铃模式”(一头在外一头在内),即关系不转、户口不迁、双向选择、能进能出。二是“皆我所用但非我所属”,通过聘请咨询、讲学、技术合作、兼职、短期聘用、承担项目与课题研究等灵活方式引智,甚至可以将急需型人才的工作机构或研发中心设在具有吸引力的大都市或国外。

2)“整体引才”。树立更加整体的引才观念,通过投资、并购等手段来整体获取海外实验室和跨国公司的优秀人才。如通过购买或资助的方式,占有或部分占有被购买或资助的公司、实验室等,从而获取机构里的人才资源。同时,也支持园区内企业在境外投资设厂、建立研发中心和高端孵化器等,实现人才使用的本土化和人才培养的“带土移植”,提高人才引进成功率。

3)“人才顾问”引才。聘请已引进的海外高端人才作为园区的“引才顾问”,给予引才奖励政策,对接行业领域内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对外籍专家人才,探索放宽65岁的年龄限制,以舟山良好的自然环境和风土人情吸引外籍专家到舟山安家落户。

4)外国留学生自贸区就业试点。争取海洋科学城作为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外国留学生直接就业试点,突破对外国留学生毕业工作2年后来华就业的限制要求,允许在浙高校的外国优秀留学生取得硕士学位的,毕业后直接到海洋科学城内就业。

2)国内创新创业人才。

1)“成熟人才落户”。对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在高新技术企业任职两年以上且具有本科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风险投资管理运营经验与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核心团队,通过一定审核程序后即允许直接落户和解决家属子女就业入学等配套问题。

2)“大学生创业合作示范基地”。一是合作推进大学生创业,探索与若干高校建立大学生创业合作示范基地,通过建立弹性学制管理办法,成立成长性大学生创业子基金,探讨大学生创业小额融资项目等方式,支持大学生在海洋科学城园区内创业;二是合作倡导大学生加入创业公司,园区与高校共同倡导鼓励大学生优秀人才加入创业公司,与创业者共同创业,对加入初创公司的优秀人才给予适当的激励政策,例如住房、贷款贴息等。

3)“动态跟踪”+“政策叠加”:对领军型的创业人才和团队,实施五年期内的动态跟踪管理,定期考核、评价项目进展和成效,根据项目评价考核结果,对绩效优秀的项目给予激励政策,即优秀的创业人才和团队在五年期内可享受“叠加式”的优惠支持政策。

3)产业高技能人才。

1)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探索争取建立高技术产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体系,由企业或行业协会在国家职业标准的统一框架基础上,结合本企业或行业生产服务实际,自主设置评价标准,组织考核鉴定。

2)“自主开发职业包”培养模式。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和相关领域专家结合海洋科学城重点产业发展定位和行业发展实际调研,选取高技能人才几个重点培训包(培训项目方向设计),制定海洋科学城高技能人才培训紧缺课程目录,交由课程开发机构(企业、行业协会、培训基地等)做培训项目申报、审批、课程设计和人才培训一体化工作,并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给予资助政策。

3)“企业新型学徒制”。一种“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业与技工院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技能人才培养的新模式,由对口企业和合作的技工院校联合招工、招生,根据企业技能岗位的实际需要,企校双方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专业的教学标准。企业录用的技术工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学徒又是学生,毕业即就业上岗。

4.3 突破重要的制度与政策约束,提升人才政策驱动力

在各地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竞争形势下,结合舟山现实发展基础与浙江自贸试验区、国家群岛新区赋予的“先行先试”权,海洋科学城的政策措施突破重点如下:

1)强化产业服务功能,以良好的产业生态环境吸引人才。

2)创新灵活的人才发展机制,以良好的体制机制环境培养人才。

3)实施重点奖励性政策,以良好的政策环境激励人才。

4.3.1 实施一批重点服务产业培育的政策措施

产业培育的政策举措以吸引海内外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为重点,以服务中小型科技企业为目的,落实园区内产业培育的人才、要素、平台等创新资源的集聚。

1)创新和完善领军人才专项政策,重点包括人才项目落地的土地配套政策、人才企业创新产品政府采购与市场推广应用的支持政策、领军人才薪酬/资本贡献/职称评审/项目申报等方面的评价与激励政策。

2)探索设计科技人才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的相关政策,提供投融资、法律咨询、企业发展诊断、资本运营管理、技术服务等,重点包括孵化器管理考核办法、大学生创业管理政策、园区创业导师制度、高新企业培育政策等。

3)抓紧培育和健全资本市场体系,优化产业基金与风投政策,重点包括海洋科技产业专项基金、孵化器产业基金、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等专项管理办法。

4)建立健全创业投资中介服务机构,支持成立由风险投资家、企业家和专家组成的风险投资机构联盟,和由政府部门牵头组建的由经济、金融、技术、管理等领域专家组成的营利性创业投资评估咨询机构,以提高投资效率、降低投资风险。

4.3.2 落实一批重点吸引人才的机制创新措施

人才吸引的机制创新,以打造优质人才服务平台为重点,以拓展引才渠道和提升人才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落实人才服务机构、引才中介机构建设。

1)探索设计柔性引才政策,以项目合作、技术入股、有偿咨询、课题研发等多种方式的招才引智,通过市场机制引导各类优秀人才向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集聚,出台“园区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专项办法”。

2)探索引才机构绩效评价政策,拓宽市场化引才渠道,重点包括园区内孵化器引才、企业引才、研发机构引才、人才中介引才与高层次人才驿站等支持奖励政策。

3)创新人才考核评价机制,一方面,针对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较大、现行人才目录难以界定的“偏才”“专才”,建立动态评价标准,支持其享受高层次人才政策;另一方面,对引进的领军人才建立操作性强的升级、奖励、降级和清退办法。

4.3.3 出台一批重点激励人才的奖励性措施

人才激励的奖励性措施,以人才培养奖励和人才引育机构奖励为重点,以提升人才和引才机构动力为目的,落实人才培养、人才荣誉、社会待遇以及产学研合作、引才机构绩效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性举措。

1)探索创新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专项激励政策。在国家层面针对自贸区出台的出入境便利政策的基础上,海洋科学城可结合园区产业发展导向,重点探索海外人才离岸创业政策、外籍留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海外人才家属子女安置/医疗社保等市民待遇政策等。

2)优化园区人才培养制度。重点包括园区人才双向流动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培训制度、高技能人才培养与激励政策、高端人才荣誉制度等。

3)探索设计面向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激励政策。重点包括园区内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奖励办法、园区内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建设奖励政策、园区内产学研科技合作奖励政策等。

参考文献

[1]周奇,张涌.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与案例研究[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6.

[2]黄茂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中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7.

[3]周丽.高校新型研发机构“四不像”运行机制研究[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6,(7).

 

(作者邬剑波系中国(舟山)海洋科学城建设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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